麻强律师
本页仅介绍执业经历 ·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
执业经历
麻强,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61074970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办公室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大厦E座20楼,工作日9:00-17:00,电话18078136219,微信号MQ10031003。服务城市为南宁。
教育与从业
麻强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毕业后曾在国企和媒体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此后先后在三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办理范围
麻强在南宁主要办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工伤和刑事辩护,也办理过行政诉讼中的山林、土地权属争议,以及运输、物业服务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事务。执业以来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诉案件五百余起。提交咨询不构成委托,过往案件的处理结果不能预告其他案件。
已审结事项摘录
医疗损害方面,他代理患方处理过卫生院被判承担相应责任的案件(2013南市民一终字第1204号)、省级医院漏诊后的赔偿(2015青民一初字第3029号)、合浦某医院赔偿(2021桂0521民初2099号),以及广西高级法院再审改判提高赔偿的都安医院案(2022桂民再192号)。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方面,办理过责任比例在二审中被调整的案件(2014南市民一终字第1033号),以及高速公路遇障碍物后死亡、向管理单位索赔的案件(2013青民一初字第2292号)。另有一起多年前事故的后续索赔,经重新鉴定后委托人避免了对方主张的大额赔偿(2021桂0102民初4597号)。
婚姻与家庭财产方面,代理过分割婚前房屋婚后增值的离婚案件(2018桂0103民初9810号)。亲属之间的拆迁补偿争议,曾通过举证责任的安排由法院判决对方支付补偿款(2021桂0703民初676号、2021桂07民终1395号)。
劳动与雇佣方面,代理过工伤赔偿由单位承担的案件(2013钦北民一初字第209号);雇佣司机作业中触电死亡后,接受劳务一方被判仅承担相应比例(2019桂12民终883号);事实劳动关系主体被法院重新认定,从而使委托单位避免被错误要求承担工伤待遇(2022桂12民终1196号)。
合同与执行方面,办理过土地承包租金在一审中被大幅调整的案件、汽车运输公司租赁合同二审被撤销原判从而减少损失的案件(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1012号),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二审改判、再审维持的案件(2017桂14民终433号、2020桂民再322号)。这些属于已经结束的个案。
刑事方面,他担任过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人,一审死刑的意见未被沿用,二审改判死缓(2009桂刑一终字第27号);一起以抢劫罪起诉的案件,法院未按抢劫判决(2012青刑初字第169号);一起故意伤害案,西乡塘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南市西检刑不诉〔2015〕17号)。上述结果都只说明当时的证据和审级,不能用来承诺取保、无罪、缓刑或某种刑罚。
公开服务与核对
麻强曾长期担任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和南国早报《南国法援》的公益律师,所办部分案件曾被媒体报道。身份信息可在广西司法行政律师查询页面和司法部律师查询页面核对。是否委托,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